第二节 物资供应 木材供应:1952年至1967年,货源充足,供应稳定,敞开销售。1968年以后,木材紧缺,
对工业生产、维修技改用材和基建用材,则实行按计划、保重点、核实供应。对农村生产用材
和城乡人民生活用材,凭票供应。
煤炭供应:1957年至1963年期间,煤炭供过于求,敞开销售。1964年至1966年期间,对居
民生活用煤,则实行凭证不限量供应;对生产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则实行内部掌握,计划供应。
1967年至1985年期间,对居民实行以户为单位,按人口定量凭证供应。对机关、事业单位,按
取暖面积,计划供应。对工商企业,按年产值和经营额核实供应。
30多年来不仅保证了城镇工业和居民用煤的需要,同时还支援了农村。特别是党的十一届
三中全会后,每年都支援农村大量煤炭,解决了农村烧柴不足的问题。1982年是明水历史上较
大的灾年。燃料公司通过各种渠道,向农村拨售煤炭近15 000吨。
金属、机电产品供应:1960年开始负责金属、机电产品、化工建材的供应。每年根据省下
达的指标,按各系统的实际需求,实行砍块供应;专项指标,专项掌握,凭单位介绍信核实供
应;短线物资实行分配供应。从1984年开始,化建、机电、综合服务三个公司,在城乡建立了
14个网点,其中:城镇8个、农村6个,深受城乡人民的欢迎。
历年主要物资消费总量表
续表
几个主要年份支农物资销售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