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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工业企业财务

第一节 工业企业财务




  明水县地方国营工业,在国民经济调整完成后的1965年,固定资产原值为201万元,到1985
年增至4 269万元,为1965年的 21倍;而同时期,工业总产值增至40.5倍。1965年无亏损企业,
盈利额为7.5万元,上缴利润是5.4万元。“文革”时期,前八年各工厂盈亏相抵后都有盈利,
因此,前七年每年都有上缴利润,后两年都有亏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县内上了
大糖厂,因此连年生产巨额亏损,由国家补贴。1985年局面开始好转,当年盈利3.3万元。

   明水县历年地方国营工业财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