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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结算

第三节 结算




  为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结算方式逐渐加强。1957年,同城结算除支票结算外,增加
了付款委托书结算、委托银行收款结算和托收无承付结算等。开展了为房管处代扣房租为邮电
局代扣电话费等业务。异地结算,在汇兑结算的基础上,增加了异地托收承付、信用证、限额
支票和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

  在“大跃进”和十年“文革”中,结算工作也受到了冲击。1958年曾批判过结算制度是繁
琐哲学,搞了什么“以表代帐”。“文革”中曾经把结算监督说成“管、卡、压”。因此,结
算业务一度不能正常开展,形成了许多不应有的拖帐、欠帐,但时间不长就得到了纠正。

   各主要年份结算业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千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