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建设 一、县委机构
中国共产党接收明水后,于1945年12月6日,成立了明水县工作委员会,简称县工委(内设
组织部、民运部和县妇女联合会)。根据当时形势,主要负责人不叫书记,而叫政委。
1946年 8月,经黑龙江省委批准,正式成立了中国共产党明水县委员会。壬力群任书记,
委员有蒋国卿、刘振荣、崔荣泰。1947年 1月成立组织部,组织部长由政治处主任蒋国卿兼任。
1947年6月,省委派孔洁光任中共明水县委副书记。1947年7月20日,县委正式成立宣传部,部
长郭芸田。
1948年 8月,党的工作逐渐转入公开。这时县委机关设秘书室、组织部、宣传部。同时还
有工人建国会、妇女建国会和中国民主青年联盟等群众组织。1948年11月,成立了党训班(1958
年10月改为县委党校)。1951年,县委成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1954年3月,县委决定单独成立
统战部,同时改秘书室为县委办公室,并增设了财贸部和农村工作部。1954年县委决定单独成
立政法工作部(1958年撤销)。1956年至1962年,县委增设书记处,书记称第一书记,副书记称
书记。1956年 2月,县委成立常务委员会。4月,召开了明水县第一届党代会。7月,增设了工
业部和生产报社。这时群团组织增设了科协。1957年改纪律检查委员会为纪律监察委员会。1966
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县委及其所属机构处于瘫痪状态。1967年 4月30日,成立了中国共产
党明水县革命委员会核心筹备小组,由革委会7名常委中的5人组成。1969年 3月19日,经绥化
地区革命委员会批准,正式成立了明水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核心小组由 7人组成。同时恢
复了基层党的组织活动。1974年,县委增设政策研究室(1976年撤销)。1973年 7月,恢复了中
国共产党明水县委员会,同时,改原革命委员会办公室及政治部所属的组织组、宣传组、文革
组、群工组为县委的办事机构。1979年 4月,县委恢复建立了纪检委、农工部、统战部、工交
部、财贸部。10月,撤销了贫协组织。1984年,县委、县政府对所属机构进行了较大调整,改
工交部为经委,财贸部为财贸办,并划入政府序列。1985年 5月,史志分设,县委成立了党史
工作办公室。1985年县委内设的机构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农工部、纪检委、
政法委、党史办、党校、老干部局。
明水县党的领导机关机构沿革一览表
1945年——1985年
续表
二、党的基层组织
1945年12月,共产党接收明水小组接管了明水县城后,只在县政府、政治处、公安局、县
大队建立了四个支部,共发展党员20多名。1946年春,县工委组织大批干部深入农村,开展土
改和秘密建党工作,到1948年 7月,在全县城乡共秘密建起47个支部,其中有15个机关支部,
32个农村支部。1948年8月,本县开始公开建党,从8月25日至 9月15日,县委共抽调22名组织
员,在通泉区红旗乡搞了第一批建党试点工作。从10月 23日至11月10日,又抽调102名干部在
永兴区王小铺乡、刘家店乡、贾德新乡,搞了第二批建党试点。从11月15日起,在全县普遍开
展公开建党,到12月20日止,在全县又新建立起 21个支部,其中有18个农村支部,3个机关支
部。经过公开建党后,全县共建立基层支部68个,其中有农村支部50个,机关支部18个。
1949年10月11日,全县9个区普遍建立了区委会。1956年10月,全县将9个区划为21个乡,
其中有8个中心乡均成立了乡委会。1958年9月20日,全县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共建立10个公社
党委。直到“文化大革命”开始的1966年,全县共有15个农村公社党委,273个农村支部;5个
机关党委,15个机关总支,73个机关基层支部。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县所有基层
党组织处于瘫痪状态。1966年7月,恢复了基层党组织,全县1969共建立21个基层党委,355个
支部。其中有15个农村公社党委,236个支部;有5个县直机关党委,119个基层支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委对全县各级党的组织进行了多次整顿。通过整顿,党员的
素质进一步提高了,党的各级组织也得到了完善和加强,到1982年底,全县共有38个党委,636
个基层支部,其中有16个乡镇党委,346个农村支部;22个机关系统党委,290个机关支部;全
县城乡共有1 059个党小组。到1985年末,全县共有35个党委,23个总支,31个党组,643个支
部,其中有20个机关系统党委,15个乡镇党委,327个机关支部,316个农村支部。
明水县历年党的组织建设情况表
续表
1985年明水县党的基层组织设置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