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整党整风
第四节 整党整风
中国共产党自在明水县建立组织之后,先后进行过 7次大的整党活动。历次整党情况如下:
第一次整党
1950年8月2日至1950年9月27日,明水县进行了第一次整党,全县共有1 300多名党员参加
了学习。县委为了加强对这次整党的领导,成立了整党委员会,由马乘风、彭一、李朝阳、赵
百安、吴崇宪、郑玉昆等 6名同志组成。马乘风为主任,彭一、李朝阳为副主任。这次整党的
主要任务是整顿党内存在的政策观点不清、群众路线不强、组织领导不力和障碍工作顺利开展
的思想作风等问题。这次整党通过学习有关文件,联系党组织内和个人思想中存在的问题,通
过自我检查和同志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达到了提高思想,端正态度,克服缺点,纠
正错误,发扬成绩,改变作风的目的。通过整党使党的领导加强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增强了,
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了。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以后党所领导的各项政治运动和生产
运动中,真正起到了核心堡垒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
第二次整党
第二次整党是在1952年9月2日开始,到1953年 3月31日结束的,全县城乡党员全部参加了
学习。县委为了加强对这次整党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整党委员会,下设一个办公室,具体负责
整党、建党的全部工作。
这次整党共分两批进行,第一批是县直领导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从1952年9月2日开始到本
年10月25日结束,共进行了54天,有234名机关干部和职工中的党员参加了学习。第二批从1952
年12月3日开始到1953年 3月31日结束,有1 622名农村党员参加了学习。县委成立了农村整党
委员会和农村整党办公室,全县共划分 5个片,由5名县委常委分片负责,并从机关中抽调129
名干部,组成工作组,深入各区,进行指导。
通过这次整党不仅使党员的政治觉悟、党员的素质增强了,而且使党的组织更加纯洁了。
整党结束后又做了组织整顿,结果清除坏分子3名,劝退8名,不予登记4名,撤销党内职务1名,
自愿退党1名。
第三次整党
这次整党是从1956年11月末开始到1957年初结束的。全县共有3 0909党员参加了学习。县
委成立了整党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了干部,组成了整党工作队,各区也由党委书记亲自抓。这
次整党的主要目的是:(1)纯洁党的组织,严肃党的纪律,清除一切坏分子;(2)解决支部领导
问题,提高支部领导水平,健全核心,发挥作用,克服不团结的现象; (3)解决党员存在的资
本主义思想和剥削行为,提高阶级觉悟; (4)提高党员的共产主义觉悟,改变消极落后的状态,
树立起为共产主义奋斗的决心; (5)积极、严肃、慎重、有计划地发展一批新党员,加强党员
的组织建设。整党结束后,发展了217名新党员,另有9名党员被开除了党籍,有 5名预备党员
被取消了预备党员资格。
第四次整党
这次整党是从1957年11月15日开始到1959年1月20日结束的。全县共有2 169名党员参加了
学习。县委成立了以第一书记为首的11人整党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县直各单位成立了
13个整风核心组。农村以各中心乡为基点,组成了7个整风核心组。
这次整党的主要任务就是按照毛主席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报告精神,
总结工作,检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情况;检查对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长期共存,
互相监督”的方针和“自力更生,勤俭建国”的方针的执行情况;检查官僚主义、宗派主义、
主观主义等问题。知识分子党员除了要解决上述问题外,还要解决好联系工农群众,分清无产
阶级立场、小资产阶级立场,克服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加强党性的问题。在这次整党中,全
县有10名党员被错定为“右派分子”,受到了党纪处分。
第五次整党
本次整党从1959年10月6日开始到1960年1月20日结束,全县城乡党员都参加了学习。县委
成立了由第一书记晓钟为首的 6人领导小组,下设整风办公室。各乡成立了14个核心组,由乡
党委第一书记任组长。县直各机关、企业中的各支部均成立了学习小组。这次整党在“左”的
思想和路线的指导下,提出了一些“左”的口号,采取了一些“左”的行动,结果打击和伤害
了一些党员同志。
整党结束后,有1名党员被定为坏分子,清除出党;有4名党员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
受到了党纪处分。
第六次整党
本次整党从1980年开始到1982年结束,整党工作试点在交通党委和友爱公社进行,1982年
在全县铺开。全县城乡党员全部参加了学习。整党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委抽调了
干部,组成了整党工作队,深入基层,进行指导。
这次整党,主要是通过学习和整顿,使每个党员都能自觉地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
一致;纠正党内存在的各种不正之风、官僚主义以及以权谋私和搞特殊化等问题。整顿党纪,
增强党性,端正党风,做合格的党员,使党员都能成为四化建设的先锋。
通过整党,使那些在四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人物入了党,同时也从党的队伍中
清理出一些蜕化变质分子和不合格的党员,结果有4名党员被开除了党籍,有7名党员受到了党
的纪律处分,提高了党员素质,纯洁了党的组织,端正了党的作风,增强了党组织的战斗作用。
第七次整党
本次县直机关整党,从1985年6月25日开始,预计到1986年结束。参加这批整党的有县级4
个班子,县直部、办、委、局机关,共82个整党单位,118个支部、1 609名党员。为了加强对
整党工作的领导,县委成立了整党工作指导小组,由16人组成,县委书记王万英任组长,副书
记兼县长张洪臣、副书记刘继先、副书记郁庆海任副组长,下设整党办公室,内设秘书组、指
导一组、指导二组、组织处理组等4个工作组,还成立了9个联络员小组,全县共抽调党员干部
68人,其中正局级干部6人,副局级干部30人,股级干部18人,一般干部 14人,分别深入到各
整党单位,进行具体指导。各整党系统也分别成立了整党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整党工作。
这次整党始终贯彻了中央整党《决定》提出的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基本方法,彻底摒弃
了过去搞政治运动中“左”的一套做法,采取了落实责任制贯彻始终、领导带头贯彻始终、党
性教育贯彻始终、边整边改贯彻始终、整党与工作结合贯彻始终的方法,使整党工作收到了较
好的效果,达到了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的目的。
通过整党,查出房屋问题1 125件,已全部解决;回收各种款项 48 950元;清理了人事问
题,查出不符合政策规定的 34人,全部清退;清理了经济问题,查出经济问题线索1 805件,
涉及金额 2 543 020元,已全部查清处理;清理了奖金问题,清理了不合理奖金5种,小红包1
种,涉及126人,金额12 213.30元,已全部清退;回收了职工欠款 2 313 877元,回收了违欠
木材款847 180元;回收了城镇职工欠农村款66 565.16元;清理了农民不合理负担68项,应退
金额169 000元,已退回145 000元,占应退金额的82.4%。整党中查出各种违纪案件 43起,已
结案40起,待结案2起,正查处案件 1起。对12名严重违纪党员给了党纪处分,其中留党察看2
名,撤销党内职务1名,党内严重警告2名,党内警告7 名,并对14名基本不合格、不合格党员
给予了缓期登记。整党期间,各整党单位共发展新党员46名,为党的组织增添了新的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