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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干部管理

第五节 干部管理




  一、干部管理 本县在干部管理上,始终贯彻了党管干部的原则。1945年至1948年由县委
政治处负责。1949年至1955年由县委组织部和县政府人事局共同负责,县委组织部管副局级、
股级和县委、县政府机关的干部,人事局管理一般干部。以后由于机构的增多,干部队伍的扩
大,从1956年开始建立了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干部按口分级管理的制度。即由宣传部管理文化、
教育、卫生、科技、体育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干部;由农工部负责管理农业、林业、水利、畜牧、
农机系统及所属单位的干部;由财贸部负责管理商业、粮食、供销、财政、税务、银行系统及
所属单位的干部;由工交部负责管理工业、交通、邮电、建设系统及其所属单位的干部;组织
部负责管理区、乡以及县直各部门的一般干部,并协助省、地、县管理科级以上干部。1967年
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之后,干部管理工作统一由革委会政治部组织组负责。1973年 9月,对干部
管理工作制订了暂行规定,进一步划定和明确了干部管理范围。按照规定,凡县内副科级以上
干部,归县委自行管理;县委机关的一般干部和基层党支部书记,由县委组织部管理;县革委
会、县直各基层单位以及各公社的一般干部由人事科统一管理。1984年 3月干部管理权限下放
后,各部、办、委、局的正职干部也由县委直接管理。

  干部的管理任务,主要是对干部进行考察、了解和培养教育,以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
务能力。干部调动时,均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属正局级以上的行政部门的领导干
部,则由县人大依法审查批准,并颁发委任状。归哪级管理的干部档案,由哪级组织或人事部
门归卷保管。

  二、后备干部选拔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了逐步实现领导班子的革命化、年轻化、
知识化、专业化,完成新老干部的交替,实现十二大提出的战略目标,保持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的长期稳定性和连续性,县委组织部制订了1982年至1985年选拔培养后备干部的工作规划。
先后择优选拔了244人定为县、乡、局各级领导班子的后备干部,其中县级的 15人,部、办、
局级的17人,副局级的145人,乡镇党委正、副书记 23人,正、副乡长44人。他们的平均年龄
是31.8岁。几年来,县委通过各种办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提高,使他们的政治素质、领导能力、
业务水平等都有显著提高,有的已经走上了领导岗位,并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很大成绩。

  三、老干部的管理 县委为了加强对老干部的管理,于1982年10月18日成立了老干部办公
室,于1984年 1月13日改为老干部局。老干部局成立后,本着“政治待遇不变,生活上从优照
顾”的原则,对全县 751名老干部的学习、工作、生活、娱乐等诸方面的问题都做了妥善的安
排和落实。

  老干部的政治学习,都在本人所在的党支部领导下进行,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划分了
学习小组,每月最少保证 4个小时的时间,学习内容都是党的方针政策和政治时事等。为了保
证老干部的休息和娱乐,全县共建了1个县级活动室、4个系统活动室。活动室内设有报纸、刊
物、图书、乒乓球、象棋、麻将、军棋等学习和游艺品,活跃和丰富了老干部的晚年生活。县
委还本着“照顾从优”的原则,对老干部的物资供应、医疗保健、住房安排、子女就业、困难
补助等问题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各单位在生活安排上,对老干部都做到了包需包购、先分先送。
各医疗部门,对老干部都做到了就诊、交款、取药、住院“四优先”。从1980年到1985年,全
县共为234名老干部解决了住房问题,总面积达16 712平方米。全县 11位在抗日战争时期参加
革命的老干部全部住上了全砖的新房。从1980年以来,共安排离、退休老干部子女就业 445人,
占应安排的 72.5%。离退休老干部的家庭生活有了困难,也经常地得到照顾和补助。从1980年
到1985年末,为生活有困难的老干部发生活补助费34 860多元。

  四、干部培训 明水县干部培训工作,是根据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基本任务和党为完成这
些具体任务对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作风素质的实际要求来决定的。不同时期都有不同
形式的培训干部的组织和机构。

  明水县军政干校 1945年,我党接收明水县后,为了培养干部,充实地方和军队,于12月
份成立了 “黑龙江省军事干部学校明水分校”,简称军政千校,校址设在第一小学(今红旗小
学),后又迁至县医院西,由政委王力群任校长, 政治处主任蒋国卿任副校长,陈太任教务主
任。该校只招收一批学员,共200多名。所学课程都是政治课,有毛主席的 《论联合政府》和
《新民主主义论》等,还有政治时事课,主要讲共产党的政治主张、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揭露
国民党的罪行等内容。学期为3个月,学员毕业后,有的被输送到军队,有的被分配到地方。

  该校于1946年5月撤销。

  县委党训班 1948年11月,县委成立了党训班,全称为“中共明水县委党训班”,设主任、
教育干事和组织干事各1名,自成立到1958年10月改为县委党校,共办班20期,每期学习7至15
天,最多30天,学员对象多是农村干部,共训练了 2 500多人次。学习内容为《没有共产党就
没有新中国》、《政治经济学》、《哲学》、《党的基础知识》等,学员结业后仍回原单位工
作。也有的是被新采用的,经过学习,毕业分配工作。

  县委党校 1958年10月,党训班改为县委党校,全称为“中共明水县委党校”,由县委书
记或党群书记兼任校长,配专职副校长、教育干事、组织干事、事务干事各 1人。至1966年,
共办班 47期,培训学员5 300多人次。培训对象多为农村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妇女主任、
团支部书记;县城基层厂店支部书记、经理和县直行政机关的股级干部等。学习时间,农村班
每期7至15天;县城班每期3个月。学习内容有《哲学》、《政治经济学》、《党的基础知识》、
时事政策、毛主席著作和《人民公社六十条》等内容。直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党校
同其它党政机关一起被砸烂。

  县“五·七”干校 在十年“文革”期间,县委党校被砸烂撤销,“五·七”干校应运而
生。正式成立时间是1968年10月,校部下设4个连:2个农业连、1个畜牧连、1个后勤连。干校
从1968年10月成立到1979年4月解散,先后共换四届领导班子成员,共办班25期,培训学员1 800
多人次。干校始建于十年动乱期间,在办班方向和办班方法上,是按“吃小米、爬大山、改造
世界观”的口号办的。本县虽无山无河,但凡来学习者也要徒步走70里路,来和私字找别扭。
在1972年以前来学习的人,基本都是参加建房、打草、开荒、种地、放猪、放羊……,很少进
行政治、理论和文化学习。1973年,“四人帮”搞儒法斗争时,于校也办了学习班,培训儒法
斗争史的宣讲员467人。

  新县委党校 粉碎“四人帮”后,县委为了适应四化建设的需要,搞好干部队伍的培养和
建设,于1978年 2月,又重新成立了县委党校,新建了校址和教室。由县委书记兼任校长,另
配两名专职副校长、一名党委书记。下设办公室、教务办公室、文化教研室。共有教职员工18
人。到1983年,党校设专职校长1人、副校长1人、专职党委副书记 1人,下设办公室、教务办
公室、理论教研室和文史教研室等 4个科室。共有教职员工23人,其中有专职教员11人。现有
办公室、教室4栋,760平方米。从恢复到1982年末,先后共办班14期,培训学员 1 010名,其
中:农村大队支部书记两期,207人;县直机关干部4期,362人;中青年干部 3期,184人;农
村妇女干部1期,62人;农村公社干部1期,30人;真理补课班3期,165人。学习内容分哲学基
础理论、经济理论、党建常识和形势任务等。

  1983年党校实行了机构改革和教学改革,使教学内容更符合干部四化的要求。从1983年初
到1985年末,共举办各种类型学习班7期,共培训学员 373人。其中:报考省地党校补习班1期,
30人;写作培训班1期,50人;高中补习班2期,125人;复习备考班 2期,90人;中专培训班1
期,38人。学习时间少的1至3个月,多的1至2年。学习内容均根据各班培训对象和教学目的而
定,既有政治课,又有文化课;既有理论课,又有实践课。有政治经济学、写作知识、文秘业
务、高中课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