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下序
第十三篇 政事
第一章 县级国家权力机构
章下序
明水县的国家权力机关,是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设机关——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县人民代表大会是县的最高权力机构。其代表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由基层选
举产生,并按《宪法》规定的年限,按时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县
人民政府(人民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向其作工作报告,还要选举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和
检察院检察长。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县人民政府(人民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和人民检
察院对县人大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人大对县政府和“两院”的工作实行监督权和检
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