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下序
第十四篇 群团
篇下序
早在1923年以前,明水便开始有了群众组织,称为拜泉县商会兴隆镇分会事务所。。水设
治后,相继组建了商会、农会、产业工会、教育会、医学研究会等群众组织。这些组织虽然在
章程中都宣称自己的宗旨是为兴盛所理事业和为所属会员利益服务,但实际都有名无实,未尽
其责。
1932年,日本帝国主义侵占明水县城后,对民国时期所建的工会、商会、农会、教育会、
医学会等组织,不仅在组织上,而且在思想上都进行了改组,使其成为对本县人民进行奴化教
育和思想统治的工具。
1945年,明水解放后组建的工人建国会、农民建国会、中华妇女建国会、民主青年建国会
以及建国后的县工会、共青团、县妇联、县科协、县文联等群众组织,才真正是各阶层群众自
己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