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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农民团体

第二节 农民团体




  一、农 会

  民国13年(1924年)初,由宋魁甲、吴文清、赵本兴、杨玉山、关有才等 5人倡导组建农会
组织,于同年2月 10日,经垒县各区入会农民选举,明水设治局批准,正式成立了明水县农会。
选罗万祥为会长、朱永祥为副会长,选贾子清、吴鉴堂、李友三、毛铭新、关会卿、王永发、
张锡三、赵显忠、朱星五、顾云亭、杨乐亭、曹蕴璞、李子清等13人为评议员,选宋海山为调
查员。下设农会干事5人,文牍员1人,庶务员1人。农会任务是谋求农业的改良和发展。

  二、农民协会

  1946年12月,明水县成立了农民协会,简称“农协”或“农会”,下设8个区农会、102个
乡农会,县、区、村、屯设有农会主席。农会以贫、雇农为主体,其主要任务是领导农民反对
封建剥削制度,实行土地改革,保护农民利益,动员参军参战,组织发展生产,拥军支前等。
当时提出了“一切权力归农会”的口号,本会于1948年撤销。

  三、贫、下中农协会

  1967年9月 22日,全县召开了第一届贫、下中农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了县贫、下中农协会。
接着在1968年3月以前,全县 15个农村人民公社、144个生产大队、1 079个生产队,普遍建立
了贫代会组织。各公社、生产大队成立了贫、下中农代表会,生产队成立了贫、下中农小组。
全县各级贫、下中农组织成立后派出代表,进驻学校、医院、供销社等部门参加管理。县贫下
中农代表大会成立后,先后召开了四届代表大会。本会于1979年5月撤销。

   明水县历届贫下中农代表会议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