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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工商联合会

第三节 工商联合会




  1953年6月 15日,根据全国工商联筹备委员会的决议和省工商联筹备处的指示精神,成立
了明水县工商业联合会(简称工商联)。当时召开了全县工商业者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61人,
代表全县 183个工商户,选举产生了明水县首届工商业联合会。宋海山当选为主席,张瑞芝、
郭绍良当选为副主席,赵振、隋福纯、张芳武、李森林、苏校严、刘中岩、高亚东、王福、王
秀成、杜万邦、吕英武、谢文清等12人当选为委员。

  以后,先后召开了六届委员会和代表会议,直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才被迫解
散。

  工商联是本县各界工商业者联合组成的人民团体,它的主要任务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下,团结、教育民族资产阶级、工商业者,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社
会主义建设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