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法制宣传
第二节 法制宣传
明水县司法局自成立以来,便采用各种宣传形式,利用一切有利时机,开展广泛的、深入
的和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活动,向全县城乡的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从1981年至
1985年,全县共办法制宣传橱窗58期,受教育面达53 000多人次;组织普法报告会12次,受教
育面8 400多人次;印发普法宣传材料 5 500份,受教育面158 000多人次;办普法专题广播80
次,受教育面32 000多人次;设法制宣传站13处,受教育面13 500多人次;培训普法积极分子
525人。 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了法律知识,增强了人们的法制观念,使人们都能自觉
地维护法律尊严,按照法律行事,使社会上各种刑事案件大大减少,社会秩序日趋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