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社会福利 一、福利事业 1951年,明水县为妥善安置社会残废者,创办草包厂两个 (明水镇草包厂
和崇德草包厂),奶牛场1个、牛奶简餐部1个。共安置社会残废人员185人,其中有二等甲级残
废军人77名、盲人36名、聋人13名、哑人59名。
1964年,先后将这些企业下放给明水镇、崇德公社、县工会等部门。
1985年 3月,本着改革的精神,对“双扶”工作实行了贴息贷款,投入贴息贷款15万元,
扶持通达、光荣等乡(镇)办起经济实体3个,其中水泥电柱厂1个、草编厂1个、黄牛基地1处。
为贫困户尽快脱贫致富创造了条件。
二、敬老院 自1958年开始建设敬老院,当年共组建5处,有养老员177名;到1965年发展
到11处,有养老员 235名;到1985年,全县已建成敬老院14处,有养老员 491名。全县有房屋
314间,其中砖瓦结构的198间,土木结构的116间;耕地103垧,车15台,马36匹,牛10头,羊
120只,驴7头,猪157口,鸡703只。全县各敬老院共有收音机14台,电视机9台,洗衣机 10台,
缝纫机11台。
每个养老员每年发给生活费120元,烧柴 200捆。各敬老院自产收入到 1985年,共产粮食
432.5万斤(其中小麦211.2万斤),土豆504万斤,各种蔬菜1 344万斤。各种副业收入16万元。
明水县敬老院历年发展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