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下序
第三章 婚姻登记
章下序
1950年 5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婚姻法,废除了旧的不合理的婚姻制度。明水县在同年
12月初开始了宣传贯彻婚姻法工作,县委成立了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设了办公室。 2月份
在九区(永兴乡)进行了试点工作,同时在县城各机关、企业、学校、街道进行了半个月的宣传
贯彻运动。1951年“三八”节以前,以区为单位培训了干部,印发了《贯彻婚姻法宣传提纲》,
还通过办展览馆、排演文艺节目、利用黑板报、幻灯、读报、广播等形式,进行了广泛深入的
宣传。通过制订《执行婚姻法公约》、《团结互助公约》、《建立和睦家庭公约》、《劳动生
产公约》等形式,使婚姻法在每个家庭得到了很好的贯彻。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都明白了新
的婚姻法是废除旧的不合理的婚姻制度,实行一夫一妻制,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利益的大
法。在婚姻法宣传深入人心,人们提高了认识的基础上,处理了一些婚姻问题。
在认真贯彻婚姻法、实行新的婚姻制度的同时,还实行了结婚登记的制度,保证了婚姻法
的贯彻执行和美满家庭的建立,保护了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利,促进了社会风俗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