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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结婚登记

第一节 结婚登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成年男女在正式结婚前必须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领取结婚证书,方可结婚成为合法夫妻。县内各区(乡、公社)政府便是婚姻登记机关。凡结婚
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户口和所在机关(街道)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依据婚
姻法的规定,严格审查申请结婚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和婚姻基础,有力地限制了包办、强迫婚姻,
打击了买卖婚姻,切实保障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通过结婚登记还进行了社会主
义恋爱、婚姻与家庭道德观念教育。近些年来,婚姻登记机关在严格执行法定婚龄的同时还按
照婚姻法的要求,进行了晚婚、晚育和实行计划生育的宣传,促进了计划生育和少生、优生工
作的开展。

   结婚登记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