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烈士墓管理
第四章 陵园管理
第一节 烈士墓管理
解放前,明水县没有陵园设置,群众各家自辟墓地,埋葬亲人死者。解放后,1948年县政
府首任政务秘书高鹏病逝后,在县果园内建革命公墓一处,将高鹏遗体安葬在墓中。此公墓直
接由县政府办公室管理,由果园工人看管。此间,每年清明节,县政府机关干部和各中小学校
学生,都到墓地进行祭扫,以示怀念。1965年 8月31日,明水县广播站站长壬英武在参加海伦
社教工作中,奉命率队员由海伦往绥棱转移途经泥河大坝时,因车翻落水而牺牲。王英武不幸
逝世后,被社教总团追认为烈士。王英武的遗体运回明水后,也安葬在果园内的革命公墓里。
从此,便在果园内拨地160平方米,做为烈士陵园,并设专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