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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外省移民

第二节 外省移民




  接收山东梁山移民 1956年 5月,根据国家的统一安排,接收山东省梁山县移民 345户、
1565人。来县后,分别被安置在西部10个乡的各村居住,对他们的生产和生活,都由当地政府
做了认真、妥善的安排。

  接收山东省曹县垦荒团 1956年4月,接收山东省曹县青年垦荒团 157户、709人。其中有
共产党员52名,共青团员101名,妇女27名。为安排好垦荒团的生活,国家发给生活贷款176 800
元,县政府出资253 600元,共建3个移民新村,建居民住房120间,开垦荒地 970亩,买马240
匹、车30台、各种新式农具77套。为他们的生产、生活创造了较好的条件,使他们的生产当年
就获得了好收成。1957年2月,又接收山东省曹县第二批青年垦荒团129人。为了安排好他们的
生产、生活,县政府每人发给安置费400元,为他们建房 79间,还为他们买了口粮、种子、油
盐、烧柴等。1958年2月,接收山东省第三批移民238户、1 306口人,除34户、138人被安置在
移民新村外,其余全部被安排在各乡农业生产合作社。

   明水县历次接收移民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