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侨务

第四节 侨务




  建国后“文革”前,在极“左”路线的影响下,曾有一段时间,对侨眷、侨属和港澳同胞
亲属没能正确对待,特别是“文革”期间,把一些有海外关系的人,视为特嫌人员,使他们遭
到了无端的政治迫害。

  1979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党的侨务政策得到了全面的贯彻和落实, 推翻了在
“文革”中加在侨眷、侨属和港澳同胞亲属身上的一切不实之词,清理了他们的档案,给他们
恢复了政治名誉。在政治上信任他们,生活上照顾他们,工作上支持他们,帮助 1人解决了住
房问题,帮助 2人解决了子女就业问题。同时还广泛地向他们宣传党的侨务政策,鼓励与引导
他们同海外亲人通讯、通邮,欢迎他们的亲人回到祖国和家乡省亲、观光、讲学,更欢迎他们
回到家乡来投资办厂、经商,争取他们为建设家乡、振兴明水出智献力。

  为了帮助侨眷、侨属尽快脱贫致富,县政府帮助一户侨属办了一个米面加工厂,年收入可
达4至5千元,使他家很快地脱贫变富。他本人富了不忘乡亲,积极帮助他人发展生产,增加收
入。他还主动地免费为困难户和五保户加工米面,代耕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