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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少数民族

第一节 少数民族




  明水县除汉族外,还有10个少数民族,他们是:满族、朝鲜族、回族、蒙族、纳西族、达
斡尔族、白族、维吾尔族、锡伯族、壮族。全县共有少数民族人口16 521人。

   明水县民族人口分类情况一览表



  民族风俗 明水县的少数民族虽然很多,但各民族的人口较少,他们有的已和汉族或其他
民族通婚,有的散居在全县城乡各地,很少还保持原民族的习俗。只有回族和蒙族人口较多,
习俗未变。县委、县政府按照党的民族政策,特别尊重他们的民族习惯,对他们所需的口粮、
肉、菜、食油等都按期供应。

  民族信仰 在这些少数民族中,回族群众多信仰伊斯兰教。还有一些其他少数民族信仰基
督教。县委、县政府根据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尊重这些少数民族习惯和信仰,为他们的
宗教活动创造了方便条件。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得到
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少数民族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受到了应有的尊重。1980年 1月,在明
水县西三道街王积芳家设立一处基督教聚会点,除节日集会外,每周过一次公共礼拜。伊斯兰
教过去一直坚持活动,只是在“文革”期间曾一度被禁止,1979年又恢复了活动。阿訇宋元熙
当选为县八届人大代表和县三届政协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