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台属港属
第二节 台属港属
一、台 属 明水县共有5户台属,分布在县城及4个公社。其中;明水镇革新街四委六组
1户;崇德镇崇德村二队1户;团结乡春城村四队 1户(其在外亲属原居台湾,后移居美国);友
爱乡丰满村一队1户(其在外亲人原居台湾,后迁美国)。
二、港 属 明水县有在港人员亲属 4户,分布在县城及两个乡镇。其中:明水镇东风街
六委二组1户;通泉乡红日村五队1户;永兴镇砖厂1户;永兴镇永兴村1户。
三、对台属、港澳同胞亲属的政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县委、县政府认真地贯彻了
党对台属、港澳同胞“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方面,一视同仁,平等相待,不得歧视”以
及“允许大陆和台湾亲友间正常的通信、通电”的政策,确保他们通讯往来的自由。为了更好
地团结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及其家属、亲属,共同完成统一祖国大业,每年新年、春节前后,
县里都召开一次台属、港澳同胞亲属座谈会,向他们宣传党的对台政策,鼓励他们与台、港亲
友通信、通邮,为统一祖国大业和振兴明水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