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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下序

第十七篇 劳动人事

篇下序


  明水县在民国时期,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劳动就业十分困难。就是有少数就业人员,在生
产条件十分简陋的情况下,人身安全也无保障。工人除受资本家剥削外,还经常受解雇失业的
威胁。

  伪满时期,明水县在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统治下,工业落后,商业萧条,国民经济凋敝。
当时,人们就业十分困难,工人的生、老、病、死、伤、残等,都得不到统治当局的抚恤和资
助。

  解放初期(1945年至1948年),人民政府对日伪遗留下来的失业问题比较重视,但仅能组织
进行副业生产,以维持失业者生活,尚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失业问题。建国以后,党和政府为了
解决这个问题,采取了很多措施,除提出了政府介绍就业和自谋出路相结合的方针,还实行了
生产自救、以工代脏、失业救济、转业培训以及实行多种经济体制等,千方百计地解决就业问
题。1949年,全县就业人员只有1 139人,其中地方国营企业555人,私营工业62人,个体手工
业522人。到1985年,就业人员已达25 769人,比1949年增加21.6倍。

  建国后,国家颁布了《劳动法》,工人参加生产劳动,安全、工资、福利待遇等都有了保
障。职工不但参加生产劳动,而且参加生产管理,真正成了国家的主人。

  民国、伪满时期,政府工作人员为数不多,除财政、税务、教育、卫生、邮电、警察等部
门设专人管理外,其它各业很少有人理事。伪满期间很多要害部门名为中国人自理,实为日本
人所把持,由他们主宰一切。这种现象突出的反映了伪政权的傀儡性。解放初期,明水县各级
政权机构中也曾留用少数伪职人员,不久即多数逃跑或被清除。1947年,在剿匪反霸、减租减
息、土地改革等政治运动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工农干部,成为干部队伍的基础。

  在经济建设时期,县内干部队伍逐年增多,一部分由农业战线转入工业战线;一部分由部
队转业到地方;一部分由各类专科学校毕业分配到县里。这些都为县的干部队伍增添了新的成
分。

  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干部队伍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
都无端遭受政治迫害。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各项干部政策得到了落实。特
别是知识分子出身的干部,都得到了妥善、合理的安置。1984年以来,党的干部政策实行了改
革,各级领导班子,均按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和条件进行搭配,特别是实
行离退休制度、招聘制度以来,知识结构、年龄结构更加合理。1985年以来,开展了整党、整
纪工作,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都有了明显的改进和提高,使其更加适应四化建设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