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参军支前
第三节 参军支前
广大民兵,积极响应国家征召,积极报名参军,参加国防建设,从1945年冬到1949年末,
在全县征召的1 560名兵员中,就有739人是从民兵组织中征集的。从1946年到1952年,全县共
有 3 593名民兵,光荣地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志愿军,为解放江南、保卫东北、
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自国家实行义务兵役制到1985年末,全县已有9 35
8名优秀民兵,光荣地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英勇地跨上了保卫祖国的战斗岗位,并有291名
战士,光荣地献出了自己的宝贵生命,成为值得我们中华民族和子孙后代永远怀念的革命烈士。
在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中,广大民兵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采取各种形式积极支
援前线。从1946年至1952年,全县共出战勤 10次,出担架1 416副,4 991人,出战勤车969台
次,马3 286匹,修飞机场两处,抢救伤病员 1 537人,组织送军粮和弹药543车次。捐献劳军
款222 801万元(东北币),送军粮175万斤,做军鞋17 200双,送干菜24 500斤。
1969年,苏联侵犯我国神圣领土珍宝岛。在支援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卫珍宝岛的战斗中,全
县人民和广大民兵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受到了沈阳军区的表彰和嘉奖,被授予支前模范县的称
号。
1979年 2月,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全县人民和民兵组织,主动配合,积极支前,做出了
应有的贡献,受到了上级的表扬,被评为支前模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