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小学教育 一、学校建置
明水设治之前,南北分属青、拜两县。清光绪34年(1908年),拜泉县在当时所辖的兴通镇
(现为明水县树人乡兴通村)设学校 1所,名为四元学校。宣统元年(1909年),拜泉县又在当时
所辖的兴仁镇(现为明水县兴仁镇所在地)设学校 1所,名为薛居学校。清朝时期,明水县境内
只有这两处学校,也是明水县境内最早的学校。以居,青、拜两县又在其当时所辖、后来划归
明水县的区域内,相继设立学校。民国12年(1923年)12月明水设治时,这些学校都随县境的划
归由青、、拜两县划归明水。
民国13年(1924年)3月12日,明水设治局把由青、拜两县拨来的16所学校(实际是15所,兴
隆镇拜泉县立第三高等小学校和兴隆镇拜泉县立第十闺民学校是一所初高两级小学校) 重新排
列了顺序:县城内有第一初高两级小学校、第一女子高等小学校;县城外有第二女子国民学校
和第二至第十三国民学校。
民国13年(1924年)12月7日,奉省令更改校名,“高等小学校”改为“高级小学校”,“国
民学校”改为“初级小学校”。民国15年(1926年) 7月,在万发瑞屯设立第十四初级小学校。
民国16年(1927年) 3月,撤销第二女子初级小学校,在通达镇设立第十五初级小学校。同月,
在县城西街设第十六初级小学校,在元字五甲三井设第十七初级小学校。民国 19年(1930年)7
月,在元字五甲九井设第十八初级小学校,在元字四甲三井设第十九初级小学校,在马太屯设
第二十初级小学校,在贾德新屯设第二十一初级小学校。至此,全县有初高两级小学校 2所,
初级小学校20所,共22所。
民国20年(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兵灾匪患,民不聊生,全县城乡各校全部停课。
伪大同2年(1933年),全县有16所学校开学。伪康德元年(1934年),全县有高级小学校2所,初
级小学校23所,共25所。伪康德3年(1936年),全县共有小学校27所。伪康德4年(1937年),经
过对全县68处私塾塾师进行考试,将其中50处改为县立初级小学校。加上原有的27校,全县共
有小学校77所。同年,伪满洲国实行“新学制”,将初级小学校,改为国民学校;将高级小学
校改为国民优级学校。同时将地方偏僻、师资水平低的初级小学校改为国民学舍 (学制三年,
毕业后到国民学校读四年级,教师称舍长)。改后.全县有国民学校60所,国民学舍17所。
伪康德6年(1939年)将 17所国民学舍改为国民学校,将城内西二道街国民学校并入西三道
街国民学校,东三道街国民学校改为国民优级学校。这时全县共有国民学校75所,国民优级学
校一所。
伪康德7年(1940年)在通达镇设通达国民优级学校,在五排头设通泉国民优级学校。
伪康德8年(1941年)在双兴镇设双兴国民优级学校。至此,全县共有国民学校 75所,国民
优级学校4所,计79所。直到伪康德12年(1945年)日本投降,伪满洲国垮台,学校没有增加。
解放后,在共产党领导下,人民政府为方便工农子女入学,大力兴办小学。1949年全县10
个区,109个行政村,区区有完全小学校,村村有小学校,全县共有小学119处。1958年,人民
公社化,“大跃进”,全县小学校发展到143处。1960年全县有小学168处,1962年根据“调整、
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减少学校数量,压缩现有学校规模,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调整后,
全县有小学150处。
1964年大办耕读小学,全县共办起167处,包括耕读小学在内,当年全县共有小学317处。
有62处耕读小学未能巩固下来,到1965年全县共有小学245处。
1968年全县小学全部改为五年制,取消一切考试,全县共有小学340处。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认真贯彻了《全日制小学工作条例》,建立了以
教学为中心的正常秩序,到1985年全县共有小学326处。
1949~1985年全县小学校数一览表
二、校 舍
明水设治时,全县只有第三、第七、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等 5处初级小学的校舍是公
产,其余城乡各校全无固定校舍,均系临时租赁民房,搬迁频仍。
全县城乡各校的每一个教室内都有一面火炕,炕桌地桌各半。少数学校 (如崇德镇第八初
级小学校)全是炕桌。 桌子少,学生多,不敷分配。一张长条炕桌,对面坐两排学生,背向黑
板的一排,要回头看黑板。使用炕桌固属沿袭旧法,各校均有寄宿生亦是重要原因;晚上在炕
上睡觉,白天在炕上读书。
民国19年(1930年),明水县教育局用盈余款在城内东南三道街路北建第一初高两级小学校
舍1处,一面青洋瓦盖平房30间。此项工程,共用江钱6 023 300吊,合大洋20 770元。
民国19年(1930年)5月 13日,教育局长周兰阁向县长高乃济提出“责由学校所在民户集资
修建校舍”的计划。此项计划,几经呈请省政府和教育厅,直到同年11月29日黑龙江省教育厅
才“准予照办”。12月7日,明水县政府才“令教育局按照所订计划积极进行。”这项原拟4个
月完成的计划,光请准用了半年多的时间,直到伪大同元年(1932年)7月,才只有9处基本建成,
共修校舍38间。
伪康德 9年(1942年),在县城北门外公路东建带走廊的砖造铁皮盖小学校舍一处,设有教
室、教员室、礼堂等共108间,有砖造铁皮盖的学生宿舍、饭厅19间,砖造厕所 20间,水井一
眼。东三道街国民优级学校和西三道街国民学校合并,搬来此处,名为明水县实验国民优级学
校。
解放后,县人民政府拨款修建各区中心小学校舍,当地群众集资修建村小学校舍,土地改
革以后,人民群众又将本村最好的房屋串做小学校舍,到1949年全县有小学校舍687间。
1949年全县小学校舍间数一览表 单位:间
1956年,城乡小学校舍不断增加。
1980~1985年全县小学校舍情况表 单位;平方米
三、学 生
解放前小学生多是富家子弟,穷人子女无力上学,有“富读书,穷放猪”的说法。在为数
不多的学生中,女生更少,民国16年(1927年)全县女学龄儿童就学者仅为83名,占全县女学龄
儿童总数的1.7%,民国17年(1928年)全年女学龄儿童就学者为91名,占总数的1.5%。
明水县各历史时期小学生数一览表
1973~1985年全县小学生性别年龄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