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勤工俭学 明水县中、小学的勤工俭学活动始于1950年,以种学田地为主要形式,当年有生产劳动基
地 1 908.5亩。1955年后开始拣粮、拣柴、拣粪等活动。1958年,贯彻“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
政治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全县中小学有校办农场92处,校办制砖、水泥、
化肥、钾盐、编织、被服、木工、文具、白铁、翻砂、炼铁、制酒、制糖等工厂 218个。这些
工厂因缺乏经验,缺乏技术,原料无来源,产品不过关,销路无保证,多数没有定型产品,也
没有进行批量生产,处于有名无实状态。1962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校
办工厂全部停办。留下校办农场36处,总面积468亩。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至 1972年,
学田地管理不善,田园荒芜,入不敷出。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育新小学建了制蜡
厂、冰棍厂,1981年红旗小学建了制蜡厂,都年年盈利。育新小学用工厂盈利建了砖瓦结构教
室12间,教师家属房10间,添置学生桌椅 120套,购置了价值17 400元的体育设备和电化教学
器材。红旗小学办蜡厂,当年盈利80 000元。从1981年至1985年全县中小学共办起冷饮厂、制
蜡厂、木工厂、米面加工厂、粉笔厂、制钉厂、面条加工厂、被服厂、铁工厂、玻璃腻子厂、
饭店、食杂店等共14个,厂房面积1 270平方米。到1985年有学农基地 195处,面积为7 058亩。
明水县中小学勤工俭学收入分配情况表
单位:元
附:向上级学校输送新生情况
明水县历年向上级学校输送新生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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