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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

第一节 机构




  一、领导机构

  1956年在县委宣传部内设一专人抓科普工作。1960年成立明水县科学技术委员会,1963年
精简机构,科委撤销,留 1名工作人员在县委宣传部办公,管理科普工作。1966年“文化大革
命”开始后工作停止。1970年在明水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内设科技组,1973年改为科技科。
1977年科技科改为明水县科学技术委员会。1978年 4月,科委、科协分设,合署办公,1981年
科协单独办公。1983年科委有工作人员16人,设工业组、农业组、科技干部组、财务组、情报
研究所、沼气办公室。1985年改沼气办公室为农村能源办公室。

  二、科研机构

  工业科研所:工业科研所成立于1968年7月,工作人员5人,其中工程师 1人,主要任务是
负责各工厂的挖、革、改和新技术的研究与推广。

  农业科研所:农业科研所成立于1960年,工作人员8人,其中农艺师 3人,助理农艺师3人,
技术员2人。主要任务是新技术推广和指导良种繁育。

  农机科研所:农机科研所成立于1961年,工作人员5人,其中工程师3人,助理工程师 1人,
技术员1人。主要任务是农机研制、改革和应用。

  情报研究所:情报研究所成立于1978年,工作人员 2人,主要任务是搜集情报、资料,传
递信息。

  四级农业科学实验网:1974年建成四级农业科学实验网,即县有所:农业科学研究所、农
机具研究所、微生物研究所。 公社有站:15个公社都建立了农业科学实验站。大队有室:166
个大队都建立了农业科学实验室。 生产队有组:1 040个生产队都成立了科学实验小组。全县
有农业专业研究人员33人,农民技术员 7 441人,科学实验基地7 405.4亩,实验室336间,胶
车280台,拖拉机 2台,马1 499匹。公社实验站,是从一个大队中划出来的一个小队,在党政
关系上按大队级管理,在经济上仍属于小队集体所有。大队实验室,是从各小队抽调车、马、
劳力,是集合起来的财产,所有权仍属于小队,收获成果必归各个小队,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
仍回小队参加分配。小队实验组,没有改变原来的体制,在活动上是以 “三田”(种子田、实
验田、高产田)为基地, 是群众科学实验的基础,在四级科学实验网中,起着基地和主力军的
作用。1982年实行联产承包之后,四级科研网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