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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人工防霜

第三节 人工防霜




  本县年平均积温为2 511℃,初霜期一般在9月中旬左右。农作物在这个时期内成熟,基本
受不到霜冻威胁。70年代以前,县政府对引种工作没有注意到各作物品种在生育期内所需积温
的高低,使一些需高积温的作物,在生长期内时常遇到霜冻的危害,以致减产。据统计资料记
载1961年、1962年、1964年、1977年,这4年受霜冻成灾面积分别达 172 300亩、296 055亩、
299 885亩和291 997亩。

  气象站历年来都肩负着观测温度指标 (1℃)预报霜冻的任务,一旦发现初霜冻,便及时向
县防霜指挥部提供霜冻预报。县、乡、村各级立即发动群众,对易遭霜冻作物地块,用烟熏的
方法来抗御。1978年,国家拨给抗防霜冻款11万元,用以制作烟幕弹,组织大面积人工防霜冻
试验性的作业,在1 900亩受灾面积中,仅有120亩的面积成灾,效果很好,但成本高于收益价
值,国家不再给予投资。

  1979年,政府对防霜冻工作,提出了秋霜春防,适时早播,加强田间管理,引用早熟、高
产、耐低温的优良作物品种等预防作法。

  80年代开始,对农作物进行了区划,按着本省第三积温带(2 100℃—2 300℃)的活动积温
要求,加速引进和繁育适合三积温带生长的优良品种,以及常年抓秋霜春防的一些科学技术措
施。到1985年连续几年内的农作物都没有遭受到霜冻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