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档案管理
第三节 档案管理
本县档案馆共设四个管理库房,各库内均设有铁制的档案保险箱,各库房均由专人管理,
并备有各种防盗、防火、防湿、防鼠、防蛀等用品和措施,建立健全了档案库、资料室的管理
制度和档案的管理、借阅制度。
依据“集中统一管理党政档案”的原则,县档案部门将县直机关(63个单位)的档案和民国
时期、日伪时期的档案进行了集中管理。从1984年开始,各部、委、办、局,普遍建立了档案
室,档案实行分级管理,每10年向县档案馆移交一次。档案管理范围也比过去有所扩大,由单
一的管理接收文书档案,发展为管理、指导、收集科技、经济、声像、专业、历史、知名人士、
财会、区划、人事、镇村档案和二、三级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