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科技档案 明水县的科技档案工作是从1961年8月份开始在一些比较大的工厂中建立起来的。由于“文
化大革命”的破坏,科技人员遭受了迫害,已建立的科技档案被抢劫一空。从1977年开始,特
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党中央和国务
院做出了恢复档案工作的决定。从此,本县的科技档案工作也开始了逐步恢复与整顿,各工厂、
科研单位相继恢复了科技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建立了档案室和各项
规章制度,各单位都把科学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当做科研管理、生产技术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纳
入了议事日程,实行了承包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使科学技术档案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发展和
提高,成为企业生产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工作。到1985年,全县设科技档案室的有 2个单位、
专设了科技档案柜的有40个单位,有专职档案管理人员 3名、兼职管理人员39名。这些单位共
组成案卷912卷,其中永久的715卷,长期的110卷,短期的 87卷,档案类目有科研、生产技术、
基建、设备、水文、气象、测绘等。
在档案管理上,各科技档案全部达到了“六有”:有专室(柜)、有专人管、有检索工具、
有规章制度、有统计帐目、有借阅登记簿等。其中已经达到了国家要求标准的有17个单位。
明水县1985年科技档案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