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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一节 机构设置




  明水县的广播事业是在1952年成立文化馆时,做为文化馆的五大业务 (时事政策宣传、文
艺辅导、成人教育、有线广播、图书阅览)、之一开始建立的。由文化馆长领导,设机务员1名、
播音员1名、发电员1名。

  1956年冬,馆站分设,正式成立了明水县广播站。设站长1人、编辑2人、播音员 3人、执
机员3人、线路员2人、机修员1人、财物管理人员 2人。当时除县站外.农村已有明水镇、团结、
双兴、永久、通达、爱国(今永兴)、兴仁等7个公社成立了广播站。

  1965年“文化大革命”前,县广播事业已初具规模,除县站外,14个农村人民公社已全部
建立了公社广播站。

  1966年, “文化大革命”期间,广播站成了各派斗争夺权的重点目标。1967年 1月24日,
“黑明”、“火炬”两个群众组织,联合夺了广播站的权,成立了《东方红广播站》。1967年
2月 14日,“海燕”派又夺了“火炬”派的权,改名为《人民广播站》。不久,广播站内部职
工成立了接管委员会。1967年 6月22日,成立了广播站革命委员会。1971年,广播站建了一栋
570平方米的办公楼,坐落在县委大院东南角,人们习惯地称为广播楼。

  1975年 5月,成立了中共明水县广播事业委员会,广播科和电视台合并,成立了广播事业
科。1978年10月,又分设了明水县广播事业科和黑龙江八。六电台。1980年,县增设一个城郊
公社,本年除明水镇外,全县15个农村人民公社都成立了公社广播站。1983年,广播科设科长
1人、副科长2人,下设人秘、事业、技术3个股和1个编辑部。

  1984年 3月,经过机构改革后,广播科和电视台合并,成立了广播电视局,下设广播站、
电视台、微波站、广播电视服务公司等4个基层单位。局内设局长 1人、副局长2人,设人秘、
事业、财会3个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