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报纸发行

第四节 报纸发行




  1956年办《明水生产简报》时,每期印 1 500份,除在县内发行外,还向省、地有关部门
上报和与兄弟县交流一部分。

  1958年办《农业大跃进快报》时,每期印 2 000份,免费增阅,县城发至县直各单位,农
村发至各生产大队。

  1958年7月 1日,改为《明水生产报》后,每期印3 000份,仍是免费赠阅,县城发至县直
各单位,农村发至各生产队。

  1959年元旦,改为《明水日报》后,每期印5 000份,最多时达到9 000份。除在县内公开
发行外,还与全国各县进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