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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组稿用稿

第三节 组稿用稿




  明水县的广大专、兼职通讯员,在各级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业余写稿,积极向上级新
闻单位投稿供稿,从1968年到1985年的16年中,全县共向省级以上新闻单位投稿 5万多篇,共
发稿3 968篇,其中中央级主要报纸、电台发稿 282篇;省级主要报纸、电台发稿3 544篇;其
他各地各级报纸、电台发稿142篇。除此之外,县广播台(站)用稿19 977篇。

   全县1968至1985年发稿用稿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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