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中医
第一节 中医
清末、民国时期
清末、民国时期,明水治病全靠民间中医。中医在治疗疾病、保护人民健康上做出了重要
贡献。中医以切脉 (辅之以望闻问)和汤药 (辅之以丸散丹)治病,也有兼用针灸的,光绪十年
(1884年)中医孙广元由宽城子(吉林省长春市)迁至明水境内行医,是明水境内第一个中医。民
国17年(1928年)全县有中医240余人,除40余人在城镇(明水县城、通达镇、崇德镇、兴仁镇、
双兴镇),其余皆散在农村。 城镇中医多数是从过师,学过徒,浅知医理、病理、粗通汤头药
性、有一定临床经验,尚有一定疗效。乡村中医,有读书不成自读几本医书的,有从某医学徒
一二年后能够辨药抓药的,甚至有一个大字不识、切脉后口述药方,由别人记录的。此种中医,
不学无术,疗效甚微,误病害人之事,时有发生。
伪满时期
伪康德3年(1936年),进行中医考试,“考试者不下150人,及揭晓之后,其合格者不过30
至40人,亦系半通者流,实无医人之资格,为权宜计,诚有不得已耳”。康德 7年(1940年)全
县共有有证登记中医78人。伪满时期对中医只有限制办法,没有提高措施,只见中医人数减少,
不见医术提高。规定无证者不准行医,实际无证行医者城乡皆有。
解放以后
1952年在县城内成立中医院,院内中医通过业务学习、会诊等活动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1958年县人民医院中医科医生开始使用尿、血、便常规化验和X光胸透等辅助诊断手段。
1960年开始陆续有中医学院毕业生来明水工作,明水的中医理论和业务水平进入了一个新
的阶段。此后,中医中药人员的学习均按高、中等中医院校教学大纲进行,从《内经》、《难
经》、《伤寒论》、《金匮要略》、《中医基础学》、《中药学》、《方剂学》开始循序渐进。
系统学习临床各科,逐渐运用中医的理法方药和辨证施治进行治疗,对肾功能衰竭和黄疸性肝
炎的治疗,效果显著,并缩短了疗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