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中西医结合
第三节 中西医结合
明水县中西医结合工作,从1958年开始抓起。西医学习中医主要通过下面几种形式:
一是离职学习中医。1970年、1972年县卫生科先后派两名科主任级西医到黑龙江省中医学
院离职学习中医,学习期限各为2年。
二是举办短期训练班学习中医。1974年6月在县卫生学校举办了西医学中医班,学员 45名,
离职学习半年。
三是在职西医学习中医。1975年4月9日县卫生科下发了《明水县西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
初步规划》,对西医离职学习中医和日常学习中医以及中西医结合等做了部署,全县县乡(镇)
卫生院的西医,从实际出发,采取边干边学,边学边用的方法学习中医。
1956年10月县人民医院设中医科,中医开始利用 X光胸透、胃透等辅助诊断措施,用中药
治疗疾病。中医平时自修现代医学,包括物化检查及实验室检查;以提高现代科学知识。
1973年县有 1名西医师通过在黑龙江省中医学院学习,成为中西医结合医师。1981年县有
1名西医主治医兼中医师。全县县乡(镇)两级卫生院有40%的西医能用中西医两套本领治病。西
医用中医的辨证施治,理法方药,中医用现代化的西医诊查手段,中西医结合,对诊治肝炎、
精神分裂、心血管病、阑尾炎(保守疗法)、小儿肺炎、妇女月经不调、结肠炎、溃疡症、急性
乳腺炎、骨折、肾炎、肺炎等病症,普遍提高了疗效,缩短了疗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