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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妇幼保健

第三节 妇幼保健




  1950年在县卫生科的领导和在县人民医院的协助下,改造旧产婆70人。1951年在县人民医
院内科设妇幼保健室,在全县建接生站114个,改造旧产婆114名。1952年全县新法接生站增加
到129个。

  1953年建立明水县妇幼保健站,开展新法接生、改造旧产婆、产前检查、查治妇女病、婴
幼儿健康检查等工作。1954年免费施行新法接生254人,产前检查123人次,产后访视 197人次。
1972年至1982年共举办全县范围的农村接生员训练班20期,共培训农村接生员 856人次。1977
年开始对 7周岁以下普通儿童进行健康普查、建卡,同时建立了体弱儿童登记卡。1979年对全
县5至7岁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对蛔虫病患儿普遍投药治疗,共投药3万人份,驱除蛔虫9 155条。
1980年通过普查查出佝偻病患儿300名,贫血患儿 41名。同年接种卡介苗25 000人。1981年对
15 000名蛔虫病患儿再次进行驱蛔治疗,驱除率为 80%。1977年以来,以子宫脱垂、尿瘘、宫
颈糜烂为重点,进行了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

   全县新法接生情况表



   全县婴儿、产妇死亡率一览表



   全县妇女病查治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