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体育制度
第三节 体育制度
1955年在明水仅有的一处初级中学(明水一中前身)试行《准备劳动与卫国》的体育制度,
在该校设立了测验站,确定了兼职测验员。1958年经对 608名应测者进行测验,达到劳卫制三
级合格标准者90名,占总数的 14.8%,给合格者颁发了劳卫制证章、证书。1959年劳卫制停止
推行。
1965年推行青少年体育锻练标准,“文革”期间中断。1975年5月6日《国家体育锻练标准
条例》公布,城镇中、小学普遍推行。1981年及格人数为:中学229名,其中少年二组 76名,
少年一组153名。小学161名,其中少年二组27名,少年一组43名,儿童组91名。1982年9月1日
颁布了修改后的《国家体育锻练标准条例》,仍在城镇中、小学中推行。1983年测验结果如下:
中学 小学
应测人数4 200名 应测人数5 600名
实测人数4 150名 实测人数3 400名
及格人数3 321名 及格人数2 890名
及格率71% 及格率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