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体育馆场
第四节 体育馆场
一、体育场
1955年在县城东北隅红旗小学东侧建立一个有400米土跑道的人民体育场,占地面积22 500
平方米。1956年在体育场西侧建起砖瓦结构的主席台一座,坐西朝东,面积96平方米。
从1963年永兴公社建成体育场起,到1975年团结公社建成体育场止,全县除友爱公社、明
水镇公社外,各公社都有了土跑道的体育场,计13块,占地总面积28万平方米。
二、体育馆
1978年在人民体育场西侧建成砖瓦结构的体育馆一处,占地面积 540平方米。馆内可进行
篮球训练和比赛,同时可容纳观众400人。
三、灯光球场
1969年5月 1日在县人民体育场西南角县体育馆院内建露天灯光球场一处,面积5 000平方
米,四周设有简易座席,全场可容纳观众3 000人。1979年,因照明设备损坏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