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职工生活

第二节 职工生活




  解放前

  木工工人

  同聚祥木铺,民国19年(1939年)大势金每月6 500吊。

  蔡家木铺,伪满大同2年(1933年)大劳金每月11元。

  春林木木铺,伪满康德2年(1935年)大劳金每月14元。

  榨油工人

  餘德涌油坊,伪满康德4年(1937年),大油匠每月工资 14元,二油匠12元,看碾子的10元,
拉火的8元。吃东家,穿自己,有病自己化钱治,因事因病误工,自己出钱雇人顶替。

  印刷工人

  广增和(药店兼营印刷厂),伪满康德10年(1943年)大劳金每月20元,康德11年(1944年)大
劳金每月25元。吃东家,穿自己,借支累计,年末(每年农历腊月十五日)扣发工资。

  解放后

  一、收入情况

   全年职工工资平均收人情况表 (单位:元)



   明水县1979至1985年职工家庭收支典型调查情况表






  二、支出部分

  (略)

  二、支出情况

   明水县1979至1982年职∑家庭收支典型调整情况表






   1985年一个中下等生活水平职工的每月支出情况表



  续表



   另外加衣著等每年支出情况表


  注:衣著年平均支出79.65元,每月平均支出为6.64元;
   春节多支出40元,每月平均3.33元;
   粮食每月支出4.02元;
   菜金每月支出9.28元;
   杂支每月支出19.11元;
   1985年一个中下等生活水平的职工每月支出为42.3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