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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烟馆

第二节 烟馆




  伪满康德5年(1938年)5月,明水县公署在县城内开设第一 (北大街路西)、第二(南大街路
西)两处管烟所,管烟所设受县长、副县长指挥的主任1名,下设会计、配给、管灯 3个系,人
员均系政府官吏。主要业务是熬制、出售鸦片烟膏和向来所吸食者出租烟具。伪满康德8年(1941
年)2所并入1所,直到1945年日本投降才停止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