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居住
第三节 居住
从有人烟起直到现在,土房、火炕是城乡人民居住的基本形式。房屋有三、五、七、九间
之分,中间一问称堂屋(即厨房),其余每间至少是一面火炕,人口多的还有北炕,俗称对面炕。
两间房一头开门,厨房在开门那间里;一间房竖盖叫“马架子”,也分里外两间。解放前,有
的一家三代挤在一铺炕上。
土 房:土房分草房、平房两类。
草 房:屋架有二柁,起脊,房盖用草苫。
平 房:屋架无二柁,不起脊,屋盖用碱土泥抹。
本县中部、东部多草房,西部接近碱沟,多平房。解放前,地主人家房子大,间数多,周
围土墙,四角还有炮楼;贫苦人家房矮屋小,无墙无树,称“光腚房”。无房户租房住,今年
搬到东,明年搬到西,被称为“串房檐”。
解放后,农民分得了土地,分得了房屋,租房住的没有了。近年来有不少盖起了新房,还
有盖起砖房的。
地窨子:挖一个3、4尺深的窖,在窨沿上砌起3、4尺高的土墙,墙上设窗门,再加上简陋
的草和泥的盖,就是地窖子。地窨子里也搭火炕。这种阴暗潮湿的地窨子多在村头或地主场院
旁,居住者多以打更或给地主看场院的劳动代替房租。解放后,地窨子已在全县绝迹。
砖 房:解放前本县农村只有二所砖房,一所在通泉乡五星村(原小三井子周大先生屯),
房主系周姓大户;一所在育林乡所在地,房主是大地主毛家烧锅。明水镇内砖房不少,住的都
是官僚富商。
解放后,特别是70年代以后,城镇干部、职工所建砖房如雨后春笋。乡村也有少数建砖房
者。1982年在县镇西北隅有朱姓工人建起了垒县第一所自家建的二层居民楼房。到1985年县城
内的砖瓦房占住户总房数的 70%以上。此种砖房是红砖墙、铁皮盖、天棚、地板或水磨石地面,
基本消灭了对面屋。农村盖了大量新房,多数是一面青,基本消灭了对面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