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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九章 社会风尚

章下序



  解放后,全县人民在经济上翻了身,在政治上得到了解放,同时思想上也得到了解放,社
会新风日盛,传统旧习渐衰。50年代拾金不昧、敬老爱幼、助人为乐等行为在城乡干部职工、
学校师生中已屡见不鲜,60年代随着学习雷锋活动的不断深入,城乡人民做好事的越来越多。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两大文明建设中“五讲四美三热爱”
已成为全县人民的座右铭,人们普遍用“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来约束自己,好
人好事,层出不穷。1985年被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命名的创建文明单位先进集体 3个;被绥化
地委、绥化行署命名的文明单位3个,先进集体7个;被明水县委、县政府命名的文明单位23个,
文明乡1个,文明村9个,创建文明单位先进集体25个,先进个人45名。好人好事,遍及城乡,
本章所记,举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