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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长公署关于雅鲁、依安、明水、景星等四设治局改升三等县训令

黑龙江省长公署关于雅鲁、依安、明水、景星等四设治局改升三等县训令



   黑龙江省长公署训令第八六号

  查雅鲁、依安、明水、景星等四设治局,设治有年,应各改升为三等县治,以策进行。除
令财政厅另行编制预算,呈候核夺并分行外,合亟令仰该设治局即便遵照办理具报。此令!

   省 长 常荫槐

   中华民国十八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