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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县公署启用印信布告

明水县公署启用印信布告




   明水县公署布告第一号

  为布告事,民国十八年一月二十二日,奉黑龙江省长公署第八六号训令,内开:查明水设
治有年,应改升为三等县治,以策进行。合亟令仰遵照办理。此令!同日,又奉省长公署第八
九号训令,内开:前明水设治员赵全璧,升署明水县知事合填委任状,令仰该员即便遵照祗领。
此令!又于二十五日,奉省长公署第一九九号训令,内开:案查明水设治局,改升为三等县治,
并委该员为知事,业经明令发表在案。兹刊就木质印信一颗,文曰;明水县印。合亟令发,该
员领收启用。并将领到、启用日期连同印模,呈报备查。此令!计令发木质印信一颗。各等因,
奉此,遵于是日敬谨启用。除呈报外,为此告仰闔属绅商军民人等一体周知。此布!

   署理明水县知事 赵全璧

   中华民国十八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