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五、《明水县志》编修始末

五、《明水县志》编修始末



  《明水县志》的编修工作是从1981年初正式开始的,到1987年 3月定稿印刷,历时六度春
秋,先后五易其稿。全书分设29篇133章459节,内含26个专志。上限自民国初期始,下限到1985
年止。附地图7幅、照片120多幅(共中彩图36幅)。

  本县原无旧志,曾于1960年县委组成一个写作班子,准备编写《明水县志》,但因种种原
因,事未告成,人员调离。所得资料也在“文革”中散失殆尽。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百废俱兴,编史修志工作也重获生机。1981年初,县委和县人
大常委会做出决定,重新编修《明水县志》。1981年 3月县委成立了县志编纂领导小组,由县
委副书记刘长林任主任。同年4月又抽调5名干部组成了《明水县志》编纂办公室,调广播科科
长鲁文芳任主任,另配 4名编辑人员。鲁文芳到任后,带领全办同志编拟纲目,搜集资料,积
极开展筹备工作。但不幸的是他患了癌症,壮志未酬,事业未竟,便于1981年10月猝逝于史志
战线。1982年初,县委重新搭配县志写作班子,调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孙培根任县志办公室主任
(兼主编)、广播局副局长蔡华伟任县志办副主任(兼副主编),后又增调县计委副主任唐福任县
志办副主任。至此,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以后县志编纂领导小组先后两度调
整,1982年由县委副书记侯喜令任主任。1983年侯喜令病逝后,由县委副书记宋新德任主任。

  县委为了调动全党和全社会的力量,搞好县志编修工作,还于1982年3月和1983年7月先后
两次召开了全县性的编史修志工作会议,并确定 15个农村人民公社和163个县直单位及校、厂、
店、所、馆等企业事业单位都必须编写基层志和专业志。

  1984年秋,孙培根同志因病休养,1985年5月唐福同志离休。1985年7月根据上级指示精神,
党史和县志两办分设,分别由县委和县政府所辖。县志办归属于县政府领导之后,鉴于县志办
归属的变更和县 4个班子领导成员的变化,县委、县政府决定重新调整县志编审委员会,由县
长、县委副书记张洪臣任主任,县委副书记刘继先和县委常委、副县长阎家玉任副主任。编审
委员会的委员分别由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志办公室、
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档案局、县则改局的有关领导同志担任。鉴于孙培根同志身在病
榻,不能坚持工作,1985年县委、县政府决定蔡华伟升任主编,主持全面工作。唐福同志离休
不离岗,仍任县志办副主任,并兼任副主编。自县志办公室成立以来,先后有19名同志被抽到
县志办公室工作,其中有 6名同志任专职编辑。编写工作大体可分为:搜集资料、分析鉴别、
归纳整理、设计篇目、分工编写、总纂合成、审查修改、定稿印刷等几个步骤。

  资料是一志之本,搜集资料工作必须先行一步,而后贯穿始终。明水县设治较晚,资料奇
缺。为了搞好资料征集,我们在1981、1982、1983这三年中,集中主要精力进行资料的征集和
挖掘工作。在1981年我们集中全办力量,查抄了县档案馆的全部资料,接着我们又在1982、1983
两年先后到东北三省的哈尔滨、齐齐哈尔、沈阳、长春、大连以及北京、南京等地,查阅和复
制了十几个大型档案局和图书馆的有关资料。我们通过内查外调、查档阅卷、访老问故、特约
专访、翻制复印、搜集挖掘等各种形式,共搜集到明水县民国时期、伪满时期、解放初期、建
国以来的各种档案资料、图书资料、报刊资料800多万字,口碑资料5万多字,并复制了近百本
成套的历史资料和20多幅历史地图。同时还征集到了23件古铜镜、古铜币、铜符、古化石、古
箭镞、古陶瓷、布纹瓦、书法、绘画、刺绣、篆刻等历史文物。通过对这些宝贵的历史资料的
研究和整理,解决了明水的历史沿革、设治时间、县名由来、元朝乃颜鼓城遗址、巴拜地区津
贴地的开垦、各个历史时期的政权设置、行政区域的划分、各时期的地方武装建设、驻军兵事
活动、公安司法、警察治安和民国、伪满、解放后的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
风士人情、社会风俗等各方面的重大问题,为县志的编写工作奠定了雄厚的资料基础。为了保
证资料准确无误,我们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考证核实、分类排比、组织编汇、研究整理的工作。

  1984年和1985年两年,《明水县志》进入了全面编修阶段。因资料的丰缺有别,各篇的编
写进度也不一致,有的在1984年8月已完成初稿,有的住1984年末也全部脱稿,也有的直到1985
年仍未完稿。后因整党工作开始,党员同志全部参加整党学习,致使县志初稿拖至1986年 2月
才全部完成。

  《明水县志》原定下限为1982年,后根据全省县志主编双城会议精神,又将下限延至1985
年。县委、县政府为搞好县志延限工作,于1986年 4月下发了《关于搞好县志延限和提高县志
编修质量的通知》。县志延限稿于1986年12月全部完稿。县委、县政府为加强对审稿定稿工作
的领导,又充实调整了县志编审委员会,由县委书记王万英任名誉主任,县委副书记、县长张
洪臣任主任,县委副书记刘继先、县委常委、副县长阎家玉任副主任,编审委员会成员仍由县
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志办
公室、县档案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担任。

  孙培根同志于1986年5月康复上班,又子同年9月再次病休。

  《明水县志》初稿,经县编审委员会审议修改后,于1987年 1月报绥化地区县志编审领导
小组审批并于6月报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审查后,又经过一年的修改加工,于1988年9月定稿交
付出版。参加本志审稿人员有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市县志指导处的王文举、赫修文、梁文玺、
柳成栋、刘桓、王振明、邢文启、曹玉龙、张福元、周乃荣和缓化地区县志审批小组的李荫辰、
吕永康、宫光字、刘洪喜、孟昭举等。在此一并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