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环境污染

第四章 环境保护

第一节 环境污染




  1984年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之后,庆安县政府在全县进行一次环境污染情况调查。
调查结果表明,本县的环境污染情况已相当严重。具体表现在大气污染、水污染、农业污染、
噪声污染、废渣污染5个方面。

  水污染 根据1984年水污染调查统计,全县年污水总量为 218.7万吨,其中城镇工业废水
60.3万吨,医疗废水4 500吨,饮食服务业废水30万吨,居民生活废水127.9万吨。这些废水没
有经过任何处理,大部分利用渗坑向地下排放,造成地下水源的污染。

  大气污染 庆安县的大气污染属于煤烟型污染,全县工业生产及生活燃煤所排放的烟气,
每年可达96 611.88万立方米。其中烟尘2 740.66吨,二氧化硫835.25吨,氧化和物58.73吨,
一氧化碳2 012.72吨,氮氧化物663.32吨,机动车排放的尾气及其他污染物为9 910.67吨,另
外还有工业粉尘3 600吨,这些都严重地污染了大气。

  废渣污染 庆安县的废渣大体可分为燃料废渣、机械加工废渣、居民生活垃圾、医疗单位
的废弃物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垃圾5种。每年除去4.5万吨煤渣用于制砖和机械加工废渣可回
收重新炼钢外,其余废渣均未处理,随意堆放,造成污染。

  噪声污染 统计数据表明,1984年庆安县共有机动车3 600台,其中大小汽车350台,拖拉
机和胶轮车3 250台。这些车辆有40%是旧车,车况不好,噪音大,有的车主为了提高车力,故
意拿掉消音器,而且多用高音喇叭示警,按鸣时间长,再加上车箱和挂车连接部分撞击时发出
的巨响,使城内噪音超出国家规定标准的10分贝至20分贝。

  农业污染本县农业污染的主要来源是土壤污染。其指数为:水污染土壤占0.1%,不合理使
用农药造成土壤污染和果实污染占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