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土地改革 1946年 6月,庆安县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在土改工作中,县工委根据中央《关于清算减
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开展清算和减租减息运动。将农民租种地主土地的地租额,由原来的
“四六”分成,改为“二五”比“七五”分成。然后又没收了大地主和豪绅的土地,分给无地
农民。1947年3月,全县开展“砍大树,挖财宝”运动。同年7月,开展“煮夹生饭”运动。采
取串乡联合斗争的方法,对地主、富农进行斗争。全县斗争地主1 476户,富农1 572户,有23 636
户贫苦农民分得了土地和役畜等生产资料。
1948年初,县委、县政府贯彻执行《中国土地法大纲》,组织工作队丈量土地,按农村人
口平均分配土地。同年 7月,县政府为全县农民颁发了《土地执照》。土地改革后,农业生产
资料占有情况发生巨大变化。
庆安县1948年平分土地前后各阶级占有生产资料情况对照表
单位:亩、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