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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农业经济体制改革

第五节 农业经济体制改革




  一、联产计酬

  从1979年开始,本县试行了联产计酬责任制,有小段包工、专业承包、联产承包、包产到
组、到户等多种形式。计酬方式的改革,给农业生产带来较高的经济效益。1979年,全县粮食
总产1.7亿公斤,农业总产值6 291万元。1981年,粮食总产量2亿公斤,农业总产值 12 142.7
万元,比1979年粮食总产量增长17.6%,农业总产值增长93%。

  1982年,全县联产承包的生产队253个,参加户数8 506户,占全县总户数的 13.8%。实行
大包干的生产队216个,参加户数4 630户,占全县总户数的7.4%。联产计酬责任制调动了农民
的积极性,解放了生产力。同时使一部分农民从单一的农业经济中走出来,从事商品经济生产
活动。到1982年底,全县从事非农业劳动力5 720人。占劳动力总数的8.1%。

  二、家庭承包

  1983年,县委根据联产承包、大包干等几种经营形式提供的经验和上级精神,决定在全县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按人口、劳动力的比例把土地分包到
户,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地缴纳农业税和征购粮。生产队集体经营的林、牧、副、渔
和加工等产业,实行专业承包到户。承包农户与集体保持承包关系,由集体按照双方共同签订
的合同统一管理。家庭承包制取代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到1984年全县18个乡镇、
186个村全部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参加户数56 447户,占农户总数的96.2%;人口285 997
人,占农户总人口的 99.7%。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脱了“左”的思想束缚,调动了广大农民
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得到了迅速发展。1984年,全县粮食总产量2.42亿公斤,比1983年提
高32%;农业总产值12 611.6万元,比1983年增长27.1%;承包农户人均收入 533元,比1980年
人均收入增加152元,提高40%。

  1985年,农村经济形势又有新发展。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出现了经济联合体。
到年底,全县出现经济联合体58个。从业人数168人,固定资产 17万元,总收入40万元。经济
联合体劳力人均收入1 370元,是全县劳力人均收入的1.5倍。

  全县专业户530户,劳力1 273人,各业总收入644万元,纯收入469万元,户均收入12 151
元,户均纯收入8 849元。专业户人均收入215.3元。

  从1979年实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全县农村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由原来的单一
种植型,变成农、副、工相结合,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到1985年,农村经济结构有 5种
类型。一是利用当地资源,搞养殖、捕捞、采集和加工业的工副型。本年农村工副业总产值1 214
万元,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7.9%。二是利用农村剩余劳力发展第三产业,办饭店、旅店、商店、
工程队、运输业等城市服务型。本年农村建筑业总产值985万元,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 6.4%;
农村运输业总产值288万元,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 1.5%。兰是发挥耕地优势的种、养、加工型。
充分利用现有耕地,扩大高产、高值作物面积,利用剩余产品搞深加工,终产品投放市场,从
而获取多层次的加工产值。1985年,经济作物、蔬菜、瓜果、林、牧、渔业和加工业等,总产
值4 267万元,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27.8%。四是农业生产面向市场的贸工型。1985年,农业商
品产值5 399.5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5.2%。其中,主产品商品产值 3 052.8万元,占农业商
品产值的56.5%;副产品商品产值256.1万元,占农业商品产值的4.7%。五是经营灵活的家庭工
副型。其优势在于家庭办的工副业,既无“大锅饭”,又无“铁饭碗”,创业精神强。千家万
户各显其能,经营方式多种多样,资金自筹,劳力自有,生产规模大都较小。1985年,农村家
庭工副业生产与加工业商品生产的总产值257.5万元,占农业商品总产值的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