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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耕作制度

第五节 耕作制度




  一、土壤耕翻

  庆安县自土地开发以来,土壤耕翻制度改革经历了 3个历史阶段。第一阶段是1953年引进
新式马拉农具之前,以垄作为主,木犁扣种和耲耙种交替轮作。第二阶段是1954年至1962年,
以新式马拉农具耕翻、整地和播种,平播与垄作结合。第三阶段是1963年至1985年,以机械耕
种为主,改变了原来的耕翻方式,平耕与垄耕并举。在70年代中期,全县改变了连年耕翻和年
年深翻的方法,形成了以用地养地相结合,抗旱保墒为中心的三年轮翻制。年深翻抗旱,活化
了土壤,提高了地温,形成“土壤水库”,促进土壤养分的分解和转化,利于作物根系发育,
起到抗旱、抗涝、减少病虫草害的作用。到1985年,全县耕翻形式有 6种:垄作耕法、平翻耕
法、深松耕法、浅耕(耙茬)法、旋耕法、免耕法。

  二、轮作制 度



  1978年,庆安县开始以草木栖与粮食作物轮作,草茬参加轮作,改善了农作物的轮作结构,
增加了土壤有机质,变不良循环为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