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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森林保护

第三节 森林保护




  一、林政管理

  清朝时期,清政府对东北林区实行“封禁”政策,不准关内汉民擅自到东北林区开垦荒地。
然而这种政策时放时停,使得一些汉民陆续出关到此垦荒定居。

  光绪十一年(1885年),余庆街的“木植公司”开始对伐木者实行征税,按木估价,收取银
两。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官府规定私人采伐需领票入山,以便收取木税。

  民国时期,林政管理十分混乱,官府承办“木材公司”统领,也有个人承领,廉价出卖森
林采伐权。

  “九·一八”事变以后,日本侵略者的大仓、三井两大财团,通过所属的共荣企业株式会
社、东拓株式会社、满铁银行的投资,控制和掠夺本县森林资源。

  建国后,庆安县的林政工作依据国务院颁发的《森林管理条例》及《森林法》,实行了
“封山育林”政策,坚持以“管护为主,打击为辅”的方针,在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中,教育广
大群众爱护森林,同时对滥砍盗伐、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木材实行集中
统一管理,各林场采伐国有林,严格按照省、地营林局下达的计划指标进行;集体林木的采伐,
由各乡、镇林业站协助设计,经县林业科(局)批准。对采伐的林木,每立方米收缴 15.00元育
林费,作为育林基金缴省营林局。

  从1979年起,庆安县按照省政府规定,划荒山、荒地给社员造薪炭林,实行谁造谁有和
“护林有功者奖,毁林者罚”等一系列政策、法规,以鼓励社员育林护林的积极性。

  1981年以来,庆安县对林区国有木材实行统购政策,国营林场生产的木材规格除自用的和
按规定留成的部分外,全部由国家统购。木材实行统购后,起运木材均由省局统一划拨办理,
逐级发放木材准调令,指标由省局划拨到地区局,地区局划拨到县林业科,县林业科划拨到林
场或经销单位,无调令者不准起运。

  木材运销中,凡第二次起运的木材及半成品,均需由县、地林业部门审核并签意见,由省
营林局批准发放木材运输证明。

  近年来,县林业部门还加强林政管理的队伍建设,至1985年,全县有护林站34处,专职护
林员83名,从而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

  二、护林防火

  建国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护林防火工作,在护林防火工作中,采取“预防为主,积极消
灭”的方针。1950年,庆安县政府成立护林防火委员会,各区政府成立护林防火大队,村成立
护林防火中队,自然屯以生产队为单位成立护林防火小队。每年春秋季节,各级组织都开展有
关护林防火方面的宣传工作,并对林区内的闲散人员进行一次清理。

  1952年,由巴彦、木兰、庆安三县组成森林管护联防。在木兰县福民屯,设立护林防火办
事处,后改为联防办。1952年至1954年,庆安县成立了由36人组成的县护林防火中队,后改为
武装护林警察队。每人配1支枪,1匹快马,还配备了摩托车。在防火戒严期内,对林区边缘区、
乡、村、屯巡视,禁止闲散人员流入林区。

  1959年,庆安县成立防火指挥部。组织全民防火,全民护林,制定护林防火乡规民约。截
至1959年,各入山道口设检查站34个,防火、护林员84名。在林内居民点、营房、仓库、蜂场、
狩猎点、道班房等驻地周围有防火线。全林区防火线342公里,通讯线路105公里,交换台 9部,
接转台1部,了望台3座,望远镜3个,护林防火车1台,摩托车 3台。到1966年,全县护林防火
设备设施总投资14.65万元。

  1967年至1983年的17年中,全县共发生过17次森林火灾。火灾起因,有烧防火线、烧枝杈、
烧荒、入山人烧火烤干粮、驱蚊跑火、在林区边缘烧青玉米和吸烟等。17次森林火灾,过火次
生林面积245 789亩,人工林面积4 871亩,草地面积688 392亩。全县出动扑火人数 44 286人
次,汽车789台次,拖拉机109台次,马384匹次,大车99台次。扑火经费 5.45万元,扑火用粮
10 710万公斤。

  三、病虫害防治

  1977年,庆安县的苗木检疫工作就已开始。到1979年,根据省、地营林局的部署,该县对
林区的林木进行一次普查,重点是人工林。普查中发现,全林区的杨树、落叶松、樟子松、水
曲柳、榆树、柳树、胡桃秋、红松、柞树、黄波罗等10个树种,发生了不同程度的病虫害。尤
其人工林病虫害较重。受害面积2万亩,其中,落叶松和杨树受害面积占30%。林区的病害有落
叶松早期落叶病、红松疱锈病,水曲柳干茎腐病、松苗立枯病、松枯梢病、杨树灰斑病、烂腐
病。虫害有:松毛虫、水曲柳蛀梢螟、落叶松梢蛾、杨毒蛾、白杨透翅蛾、榆紫金花蛾等。樟
子松鼠害比较严重。

  1981年,成立林木病虫害防治站。1982年,开展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工作。各林场设立永久
性标准地,以摸清病虫害发生的规律,掌握防治最佳时限,做到防治及时,“治早、治小、治
了”。

  防治病虫害主要采取对各林场苗圃基地土壤和种子进行化学药剂消毒。对虫源地块喷洒化
学药剂或施烟雾进行封锁。另外,在树上捆绑塑料环防治效果也比较好。或者在虫源地树下,
地面上1.3米处绑5公分宽的塑料条一圈,防止害虫上爬。1982年,经 4个林场、20亩地试验,
凡放环的树无一受害。在6个老林区,挂鸟巢,招鸟率达 6%。杨树人工林的杨毒蛾、白杨透翅
蛾、杨园疥、杨烂皮病和杨灰斑病等,集中投放药物,并适时剪枝除瘿。1985年,喷洒苏云金
杆菌,于越冬前,消灭松毛虫。对鼠害密度大、天敌少的林缘地块。投放杀鼠丸,或以扑鼠枷
灭鼠。截至1985年全县病、虫、鼠害防治面积达8.9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