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水土保持
第三节 水土保持
1976年,全县耕地面积148.2万亩。其中,1.5度以下坡耕地面积91.8万亩,占耕地面积的
61.9%;1.5—3度耕地面积45万亩,占耕地面积的30.4%;4—5度坡耕地面积8.65万亩,占耕地
面积的5.8%;5度以上坡耕地面积2.8万亩,占耕地面积的1.9%。全县水土流失面积56.5万亩,
占耕地面积的 38.1%。其中,丘陵岗地重度浸蚀区,有民乐、新民、欢胜、劳动、东风、建民、
巨宝山等公社的部分地块水土流失面积42.4万亩,占全县水土流失面积的 75%。该区有被浸蚀
沟壑2 378条,成沟面积 2.07万亩。漫川漫岗中度浸蚀区,有两利、勤劳、发展、同乐、致富、
平安、丰收、丰田等公社的部分地块,水土流失面积2万亩,占全县水土流失面积的 3.6%。该
区有浸蚀沟壑1 614条,成沟面积 1.12万亩。河谷滩地轻度浸蚀区,有久胜、丰收、平安、欢
胜等公社的部分地块。水土流失面积12.1万亩,占全县水土流失面积的21.4%。
1985年,全县乡、村造水土保持林29.2万亩,农防林带控制面积17.8万亩,共治理水土流
失面积35.7万亩,占水土流失面积的63%。其中,横坡打垄10万亩,修筑地边埂总长110公里,
保护耕地面积5.34万亩,治理大中型冲刷沟3 300条,恢复农田面积5.45 万亩。10度坡耕地,
退耕还林面积1.76万亩,插柳造林面积7万亩,种草6.1万亩。其中,清种1.4万亩,间种4.7万
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