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机具管理
第二节 农机具管理
一、管理体制
1959年,庆安县成立农机科,下设农机管理总站,在各公社下设农机管理站,大队建立机
耕队。1963年,农机总站设农机管理股。1983年,本县设立农机监理站。全县18个公社的农机
管理站改为农机管理服务站。1985年,全县农村有农机服务站18处,职工170人,机耕队186个,
机务人员1 116人。
二、机械管理
1963年,本县的农机管理执行农业部颁发的《农业机器、拖拉机站暂行机务规程》,实行
五级四号技术保养制。
1966年,全县推广双(城)榆(树)等 9站的机车管理经验,机车实行包人员、包任务、包成
本,节余奖励的“三包一奖”制。到1981年开展技术状态升级制,全县实现车有棚、具有场、
件有库,达到红车绿具白油灌;机车状态达到三不漏、四净、一完好;农具停放做到:“洁、
排、涂、垫、好”五字标准;零配件保管做到:“分、摆、悬、装、清”五字要求,使全县农
机具完好率常年保持在85%,田间作业标准化程度达到90%。到1985年,全面实行承包制。全县
186个机耕队,有10个机耕队将农机具作价卖给个人经营,有176个机耕队实行个人承包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