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电力工业第一节 发电供电 庆安县电力工业始于1946年,当时由私人开办的大力米厂,用 1台20千瓦的柴油机组发电,
供本厂生产和剧院照明用电。
1949年,大力米厂购置1台20千瓦蒸汽发电机,代替柴油机发电。1954年10月又更换1台45
千瓦发电机组,供县政府、县医院、广播站、公安局等单位用电。1958的 8月,开始兴建庆安
县发电厂,1959年10月投产发电。厂房面积250平方米,职工61名,有4吨锅炉、 375马力蒸汽
机、240千瓦发电机各1台,称一号机组。1961年扩建二号机组,有2.5吨锅炉、220马力蒸汽机、
116千瓦发电机各1台,一、二号机组并列运行。供电范围: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部分居民、
城郊4个生产大队和丰收、劳动公社的2个生产大队。
1968年,省投资243万元,县自筹资金37.5万元,在县城西北郊新建1座 5 000千瓦的发电
厂。1969年5月施工,1971年9月发电厂竣工并投入运行。装机总容量为 5 000千瓦,年发电量
253万度,供居民、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用电,农村用电普及率达到80%。
1976年电力部门在致富、丰田公社建了2处小水电站,装机容量为320千瓦,1977年投入运
行。是年,全县装机总量为5 320千瓦,年总发电量为1 589万度。
1981年2月,全县开始用国网电(属计划外),日用电量3万度。1983年 4月30日正式下达国
网供电指标,日用电量4万度,年供电量1 500万度。
1983年 6月,因庆安县发电厂设备陈旧、耗能高而被迫停产。于1984年经省计委批准,将
发电厂改建为热电厂,实行热电联产。自此,本县用电以国网电为主,以本县热电发电作为补
充。1985年全县用电量为2 700万度,其中工业生产用电1 700万度,农业生产用电 500万度,
生活用电500万度。
庆安县历年发电量统计表
单位:万度